1、對自然環境的保護
防止自然環境的惡化。包括:對青山、綠水、藍天、大海的保護。這里就涉及到了不能私采(礦)濫伐(樹)、不能亂排(污水)亂放(污氣)、不能過度放牧、不能過度開荒、不能過度開發自然資源、不能破壞自然界的生態平衡等等。
2、對人類居住、生活環境的保護
使之更適合人類工作和勞動的需要。這就涉及到人們的衣、食、住、行、玩的方方面面,都要符合科學、衛生、健康、綠色的要求。這個層面屬于微觀的,既要靠公民的自覺行動,又要依靠政府的政策法規作保證,依靠社區的組織教育來引導,要工農兵學商各行各業齊抓共管,才能解決。
3、對地球生物的保護
物種的保全,植物植被的養護,動物的回歸,生物多樣性,轉基因的合理、慎用,瀕臨滅絕生物的特別、特殊保護,滅絕物種的恢復,棲息地的擴大,人類與生物的和諧共處,不欺負其他物種等等。
4、防治由生產和生活活動引起的環境污染,包括防治工業生產排放的“三廢”(廢水、廢氣、廢渣)、粉塵、放射性物質以及產生的噪聲、振動、惡臭和電磁微波輻射,
交通運輸活動產生的有害氣體、液體、噪聲,海上船舶運輸排出的污染物,工農業生產和人民生活使用的有毒有害化學品,城鎮生活排放的煙塵、污水和垃圾等造成的污染。
5、防止由建設和開發活動引起的環境破壞,包括防止由大型水利工程、鐵路、公路干線、大型港口碼頭、機場和大型工業項目等工程建設對環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壞,農墾和圍湖造田活動、海上油田、海岸帶和沼澤地的開發、森林和礦產資源的開發對環境的破壞和影響,新工業區、新城鎮的設置和建設等對環境的破壞、污染和影響。
6、保護有特殊價值的自然環境,包括對珍稀物種及其生活環境、特殊的自然發展史遺跡、地質現象、地貌景觀等提供有效的保護。另外,城鄉規劃,控制水土流失和沙漠化、植樹造林、控制人口的增長和分布、合理配置生產力等,也都屬于環境保護的內容。
環境保護已成為當今世界各國政府和人民的共同行動和主要任務之一。中國則把環境保護宣布為中國的一項基本國策,并制定和頒布了一系列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以保證這一基本國策的貫徹執行。